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宜兴市交通公路设施质量检测中心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已经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1.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1.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1.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如有)。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通过审查,支付合同价的6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汪女士
1.9.2联系电话:0510-80793972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