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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公司航道整治信息化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交通能源集团招投标中心)对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航道整治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1项目编号:JCZTB2026-A-056。

1.2项目内容:航道整治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型号详见附件。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品牌要求

一、感知体系建设

1.1 视频覆盖

1

球型摄像机

3

大华、海康

2

枪型摄像机

6

大华、海康

3

全景摄像机

1

大华、海康

4

边缘接入交换机

3

大华、海康

5

桥梁支架

1

国产优质

1.2 AIS基站覆盖

1

增强型 AIS 基站

1

国产优质

1.3 桥梁通航净高显示

1

通航净高控制箱

1

国产优质

2

超声波雷达液位计

1

国产优质

3

通航净高LED标识牌

2

国产优质

1.4 船舶超高监测

1

抓拍相机

1

大华、海康

2

夜视球机

1

大华、海康

3

爆闪灯

1

大华、海康

4

定向补光灯

1

大华、海康

5

激光雷达

1

国产优质

6

VR硬盘录像机

1

大华、海康

二、应用体系建设

2.1 航道周边违建与新建工程智能监测

1

航道视频图像预处理

1

国产优质

2

AI识别算法

1

国产优质

3

识别结果对比分析

1

国产优质

4

监测预警

1

国产优质

三、支撑体系建设

3.1 网络安全系统

1

防火墙(含 IPS)

1

国产优质

2

网络准入

1

国产优质

3.2 配套设施建设

1

智能配电箱

5

国产优质

四、运行及维护费

1

运行及维护费

1


1.3项目预算:约70万元(含税13%)。

1.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1.5供货方式: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每次提前3天通知供货时间、数量和地点)。

1.6付款方式:

1)所有设备、网络系统等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该笔款项的95%余款于验收合格两周年后结清

2)运行及维护费用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平均每年度结算一次(共计三年)。

1.7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须具备: 

2.1.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包含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或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安防设备销售等经营范围  

2.3投标人须具备  2023年1月以来类型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采购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6 08  26  09  30

3.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3.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08  26  09  30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4.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4.4响应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4.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招投标中心专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5.3交纳形式:电汇。

5.4专户信息:

5.4.1专户名称: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4.2专户开户行: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510-87924837);

5.4.3专户账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六、联系方式

6.1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6.2招标机构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6.3招标机构联系人:华先生。

6.4招标机构联系电话:0510-80793975。

6.5采购方联系人:汪先生。

6.6采购方联系电话:1381220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