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防爆墙、铁马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陶都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防爆墙、铁马等设备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工作内容 |
1 | 防爆墙 | 1.0*1.4*2.4m高 | 运输、搭建、拆除 |
2 | 防爆铁马 | 1.0*1.0*1.2m 高 | |
3 | 普通铁马 | 1.2*2.0m长 | |
4 | 寄存柜 | 1.7*0.46*1.8m高 |
1.2.2项目预算:按实际发生数为准。
1.2.3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27年5月。
1.2.4服务要求:按活动规格批次租赁,每批次租赁自接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全部设备进场、安装、搭建、调试及就位工作。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须具备:
1.3.1.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 相关设备租赁等经营范围 。
1.3.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被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1.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1.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1.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4.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4.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1.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5.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1.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支付方式:每次招标人活动结束后一次性结清该批次租赁费用。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1.8.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招投标中心专户,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8.3交纳形式:电汇。
1.8.4专户信息:
1.8.4.1专户名称: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8.4.2专户开户行: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510-87924837);
1.8.4.3专户账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1.9联系方式
1.9.1招标机构联系人:华先生。
1.9.2招标机构联系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办公室三。
1.9.4招标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1.9.5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30615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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