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内河港宜兴港区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宜兴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40万元。
1.2.3招标范围: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查及报批等工作。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2投标人须具备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4.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3.4.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4.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1.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1.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1.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4.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4.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1.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1.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5.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5.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1.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且通过审查,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款项于项目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1.8联系方式
1.8.1联系人:宦女士。
1.8.2联系电话:0510-80793970。
1.8.3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办公室三。
1.8.4招标人联系人:裴先生。
1.8.5招标人联系电话:1890615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