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工程建设无人机“AI”智慧巡检平台研发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路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30万元。
1.2.3招标范围:基于无人机场的工程建设无人机“AI”智慧巡检平台研发项目,主要内容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自动巡检软件平台(面向公路施工期巡检的机场巡检航线制定与任务调度、基于地图的大屏看板业务平台、安全质量等细分领域的AI+自动识别预警算法研发、风险事件上报与处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合同工期及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中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续服务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为止。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软件技术服务类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咨询服务能力。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控制系统类平台(如无人机巡检系统、质量安全控制系统、质量安全监控系统、质量安全信息化、施工智能管控等)研发项目业绩(2021年以来,合同中有明确服务时间的,以服务时间为准,合同中无明确服务时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4信誉要求:
1.3.4.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4.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付款方式:系统平台布置完成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80%;剩余款项待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联系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