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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建材公司船运运输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第二次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通富建材有限公司(宜兴市交运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规模:约9.0万吨。

1.2.2招标范围:通富建材公司至无锡城市道桥科技有限公司间石灰岩货物的内河水路运输。

1.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2.5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现场踏勘联系人,刘经理,15261686471)。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路货物运输类  经营范围,并须具备   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运能力。

1.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投标人应自备足量合格合规的运输船舶至少10艘(自有运输船舶需提供购买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船舶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运输船舶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船舶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或者经营范围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03  13  10  30 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招标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以石灰岩货物供货量(到港码头过磅数量)为结算基数,按月计量,每个计量周期结束的次月支付该期计量款的40%,第三个月支付该期计量款项的20%,第四个月支付该期计量款的20%,第五个月支付该期计量款项的20%,以此类推,循环累加。合同期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