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无锡内河港宜兴港区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已经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江苏宜兴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15万元(含税6%)。
1.2.3招标范围:无锡内河港宜兴港区城西新港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道测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送审及报批等工作。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咨询专业(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类似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2021年以来) 。
1.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运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如有)。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如需)。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提交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批复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宦女士
1.9.2联系电话:0510-80793970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