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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公司2024年度零星工程劳务协作队伍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2024年度零星工程劳务协作队伍招标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建设规模:108万元。

1.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2.6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  劳务类或建筑工程类  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41909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完工工程劳务费用的60%,2025年春节前支付至完工工程劳务费用的80%,剩余款项于次年春节前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