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EWS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机动车公司车辆号牌半成品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对  宜兴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机动车号牌半成品  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采购项目主要信息

1.1项目编号:JCZTB2025-A-169

1.2项目内容:

序号

号牌半成品类型

外廓尺寸mm×mm

1

小型汽车号牌

440×140

2

大型汽车前牌

440×140

3

大型汽车后牌、挂车号牌

440×220

4

小型新能源号牌

480×140

5

大型新能源号牌

480×140

6

教练汽车号牌

440×140

7

普通摩托车号牌

220×140

8

教练摩托车号牌

220×140

备注

注:以上数量为年度预估数量,最终获取的价款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结算时按实际数量*中标单价据实结备注算。

1.3项目预算:全年度约99万。

1.4供货期限:接到采购方送货通知之日起,2天之内送至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招标方按开票金额的95%进行支付,剩余5%作为该批次的质保金,于该批次验收合格一周年后一次性付清。

1.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列入黑名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国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  07  24  15  00

3.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三(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3.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07  24  15  00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4.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4.4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4.2投标保证金票据证明(如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4.4.3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5.3招投标中心专户名称: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电话:87924837):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号:3202230101201000120069;

开户行行号:314302300010。

六、联系方式

6.1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6.2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6.3联系人:华先生。

6.4联系电话:0510-80793975。